当前,一些基层乡镇股份制改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人为偷税逃税问题几乎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造成了国家税源的严重流失。在调研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有的非国有企业故意多报虚报用工人数,将已离职人员信息继续在工资表中上报,有的将在农村务农的亲戚朋友信息也做在长期用工人员工资表中,还有的将临时工做成长期务工人员工资表信息中。因为农民工一般工作报酬较少达到报税起征额度,也就较难被发现;
2、有的企业工资表账目上填报成不达起征点的工资数,实际只发老职工极少数额生活费;
3、有的农村股份制改制企业将运营材料费转移成用工成本即工资表中,逃避报税。他们通常做成两套账,一套是实际运营账目,一套是应付检查账目;
4、一些基层乡镇改制的股份制企业采用少发工资多分红,故意逃税;
5、一些基层原来的乡镇企业负责人退休了领了退休金还在企业领工资或分红;
6、有些私营企业是直接支付临时用工人员现金,包括聘用的技术顾问等,收入不走账难以被查到报税;
7、一些乡镇集体经济体由于不适应市场发展,原有人员流失或退休后,集体资产还在退休前的负责人或留守人员个人手中掌控,他们将集体资产出租经营谋取利益,出租收益落入个人私囊,逃避缴税。
为此,建议:
1、加强普法,建立全民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观念。
2、强化基层国家公职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特别是税务人员。
3、清查基层集体经济体资产现状,尤其是运营情况。
4、完善税务申报审查系统。
5、建立经营性企业、个人资金银行流水管理与税务申报自动扣缴税的对接口,即从资金用途中解读扣税信息。
6、建立纳税信息与养老保险待遇等挂钩,即多缴税退休多享受。
7、当前要实行企业自查与税务机关抽查相结合,发现典型案例,严肃处理,教育一大片企业主守法经营。
8、待过渡一段时期后,对所有非国有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税务检查,对仍然有问题不改正的要严重处罚,并向前追溯追缴若干年以来实际偷税逃税额再加罚款,直至关停。震慑经营者不敢偷税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