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百姓的广泛关注。 当前,酒类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已经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尤其是各种高档酒,造假售假问题尤其突出,而“旧瓶装假酒”更是令消费者防不胜防。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在强化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还加强生产和销售企业责任,从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入手,通过建立包装回收机制,有效控制防伪空瓶流向,减少造假贩假的可能。
目前,市场上的旧瓶回收明显存在“倒置”现象。成本较低的啤酒瓶基本实现了全部回收,而一些高档的名牌白酒,酒瓶却没有回收机制。这带来三方面问题:一是价格问题。啤酒因为回收酒瓶而降低了成本,使其价位较低而广为消费者接受;而名酒却因为豪华防伪包装而增加了成本,导致其价位过高而广受消费者诟病。二是资源浪费问题。啤酒瓶回收,减少了资源浪费,而高档酒包装制作精良,却不能重复利用,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三是造假问题。因为啤酒便宜,酒瓶基本全部回收,造假成本相对较高;而高档酒昂贵,酒瓶可以低价购买,通过酒瓶装假酒,获利空间大,这就是造假主要集中于高档酒的主要原因。
解决上述三方面问题,建议政府引导督促高档酒生产厂家建立包装回收机制。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健全空旧名酒瓶回收机制。酒类经销商应当制定相应规范的回收管理制度,建立酒瓶及包装物回收台帐,真实、准确记录各销售终端酒类销售数量、酒瓶及包装物回收数量等信息。
二、建立并实行信息报备制度。酒类经销商应当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回收台帐、酒瓶销毁的时间和地点。
三、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平交易处负责对空旧名酒瓶回收的监督管理,指导酒类经销商做好回收台帐,核查台帐是否真实、规范,现场监督酒瓶的销毁。严厉打击为制造假冒伪劣酒类收购或提供空旧酒瓶及其包装物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警示提示制度。市场监督部门作为行政监督管理人,向酒类生产者提出行政指导建议:建议在酒瓶标签上标注警示语,提醒消费者及时破坏空酒瓶的包装物标识及酒瓶。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假酒、劣酒的危害性,扩大酒类打假声势,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五、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对销售终端倡导行业自律,不出售空旧名酒瓶和包装盒,做好酒类购销台帐、空旧名酒瓶和包装物回收台帐,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空旧名酒瓶回收的规范化做法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与酒类专卖局、酒类同业公会等有关部门的联动,交流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情况,加强对酒类企业的信用化管理,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