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的传承,应该由“输血”抢救改变为“造血”经营,由单一的“生存式”保护转化为“生态式”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沉淀,是民间传统的精髓,也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
我们之所以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就是要保证那段悠久的历史源远流长,将民族传统传承下来,将民族精神发扬光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让民族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也让各族人民都团结起来,拥有强烈的民族使命感。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就总体而言,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规划导航及有效的资源整合;资金缺乏,高端人才难现;缺乏有效的市场培育机制;管理存在盲区;过分依赖行政行为;非遗保护和文化产业化的概念混淆;对非遗文化重申报、轻保护;逐利诱发“遗传变异”;非遗传承方式有偏向。
为此,“非遗”的传承,需要建构一个科学的“文化生态环境”,应该由“输血”抢救改变为“造血”经营,由单一的“生存式”保护转化为“生态式”保护。
建立非遗产业优化发展协调机构。建议设立非遗保护传承协调办公室,具体非遗发展事宜由相关协会和相关部门执行落实,办公室对与非遗管理相关的部门和协会进行统管、协调和监督。
加快构筑高端人才梯队。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重点是人才。要改变目前我国在非遗高端人才的保护与培养上措施不够到位的状况,探索非遗传承人才保护与培养的方式方法,营造保护与培养非遗传承人才的良好文化生态环境。
鼓励个人出资建专业工作载体。在非遗传统工艺产业集聚地,鼓励和支持非遗艺人自建展示馆及专业“博物馆”,搭建传承、保护、创新工作的公共载体,用以弥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不足,引领集聚地的非遗工艺文化。政府对此可以给予专项资金的扶持。
组织好非遗保护传承成果的展评工作,让非遗传承人增强成就感和身份归属感。建议在宣传、展位补贴等方面政府给予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应坚持定期举办自己的文化创意博览会,为艺人提供一个展示、信息交流、商品交易的平台,并逐渐形成全国品牌。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我国非遗产业中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不断增加的情况,各地要加大执法强度,政府可以组织由工商、司法、公安、文化、科技等联合执法的机构,保护非遗产业的知识产权。
增强非遗产业的品牌意识。应改变大品牌少与小商标多的现象。建议各地政府推动创建能代表地方文化肌体和血液的品牌,带有独特地理文化标志的品牌,可申请市、省、国家着名商标,并作为无形资产有偿使用。
建立人才支撑的平台。从小学、中学到大中专设置非遗工艺美术课程,以利于技艺的传承。同时,在院校开设非学历设置的非遗传承培训班,为非遗艺人的培养和再教育等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