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为国内科技孵化器建设指明了方向,走市场化道路,推进科技孵化器转型发展成为必然的选择。
一、科技孵化器建设存在的问题
1、政府依然是科技孵化器的投资主体。
尽管各地科技孵化器的设立由原先的政府主导向由大学、企业等创办的多元化方向发展,但多元化投资格局远未形成,科技孵化器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规模衡量,政府主导的比例还偏大,政府依然是孵化器的投资主体。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意愿还不强。
政府主导的科技孵化器、民营资本主导的科技孵化器各有利弊。政府主导的优势在于可以站在地区全局利益来选择孵化项目,从而提升地方经济增长的后劲,对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战略性的带动作用。其弊端在于责权利不明晰,增加了代理成本,降低孵化器的孵化效率。
民营资本是以追求资本的高效增值为目的,能有效地配置要素,提高资本的效率;弊端在于为了规避投资风险,短期行为比较明显。为了提高孵化器的孵化效率,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出发,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是当务之急。
2、运行机制不合理,制约了孵化功能的发挥。
国内科技孵化器的组织模式从性质上可分为事业单位型和企业型两大体制类型,具体可以分为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型、大学科研院所主办的事业单位型孵化器、国企投资主办的孵化器、民营孵化器等组织模式。
目前,各地孵化器虽然多种组织模式并存,但仍然以事业单位公益性孵化器运营为主。在运作机制上,政府主导的孵化器由于受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的影响,尚未建立起现代科技孵化机构的市场运行机制。事业单位运营模式的弊端在于:第一,过分依赖财政拨款,旱涝保收,不会被市场逼着去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有待提高。第二,受事业单位收费许可限制无法向对企业提供的部分服务项目收费,孵化器为入孵企业提供的服务一般是无偿的,权责利不明确,缺乏对孵化器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缺乏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条件。第三,没有盈利要求,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没有自身造血机制,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长此以往,科技孵化器服务孵化项目的能力不仅会降低,也间接影响到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3、综合性孵化器过多,专业性孵化器偏少。
科技孵化器从入驻企业种类看有综合性孵化器、专业性孵化器之分。从名称上看,科技企业孵化器大致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创业园等;这些孵化器除软件园是针对专业技术的孵化器以外,其余几种均为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机构。综合性的孵化器定位虽然有利于实际操作,但容易使孵化器提供的服务停留在比较表浅的层次上。由于入驻企业分属于不同的技术门类,综合性孵化器的工作人员数量一般不多(多便增加运作成本),这就要求每个人都要拥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必然使孵化器在提供服务上避重就轻,不利于孵化器孵化能力的提高。
从在孵企业的角度看,这种综合性定位还不容易产生产业的集聚效应。硅谷的经验表明,相关产业聚集在一地,可以带来“行业秘诀飘浮在空中”的效果,从而产生集聚经济。而在综合性孵化器里,虽说有条件共享设施,共享一些信息,但由于行业和技术的差异,加上引入时孵化器考虑较多的是资格而不是企业间的配套和协作,所以很难产生影响更深远的“技术溢出”等集聚效果。
从孵化器所在的城市长远的发展看,综合性的孵化器定位不利于形成城市的经济特色,不利于挖掘城市独特的资源潜质,在特色即优势的城市竞争年代,不利于城市竞争力的提升。由于各地之间存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资源禀赋等先天或后天的差异,在选择支撑城市未来发展的新兴产业上也应该有所区别,而综合性的孵化器不具备这种功能。
4、过分重视孵化器的规模,而轻忽孵化的效率。
各地存在重规模轻效率的倾向。这主要表现为单个孵化器的规模过大,导致孵化器的孵化效率不高。一方面地方政府把科技孵化器建设当成政绩工程,贪大求功树“形象”,孵化器不搞大,就好像不重视科技创新;另一方面科技孵化器的面积以及入孵企业的数量是评比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的衡量依据。在这些因素的驱动下,地方政府主导的科技孵化器不计成本地虚胖起来,规模越做越大。在孵企业动辄一两百家,多的五六百家。
美国科技孵化器比我们超前几十年发展,得克萨斯州着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ATI(Austin Technology Incubator)2001年的在孵企业数是17家,位于硅谷中心的IBI(International Business Incubator)2001年的在孵企业数也只有30家。
从整个社会的利益来考虑,单个孵化器规模,绝非越大越好。试想,一个只有不到20个员工的孵化器却有超过200家甚至更多的在孵企业,还能指望其提供多么贴切周到的服务吗?而且只注重孵化规模往往降低对入驻企业的进入门槛,影响孵化器的孵化成活率,这是对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合理界定单个孵化器的孵化规模。
另外,从孵化器整体发展的宏观层面看,也存在重规模轻效率的问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虽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但也导致孵化器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互相挖人挖项目的现象屡有发生。人才难求的局面迫使地方政府在引进人才上频频出招,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厚的创业孵化资助资金吸引人才,举行大型人才招聘洽谈会广揽人才。这些举措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创业的温床,促进地方经济创新发展。但是对孵化项目缺少精挑细选,对一些条件不成熟申报项目缺少有效的甄别,甚至给打着科技幌子的骗子、掮客提供了机会,浪费了有限的科技孵化资源,也影响了孵化的成功率。
5、政府扶持资金杯水车薪,融资服务还不能满足需求。
孵化企业特别是刚入孵的小型企业对政府资助有着强烈的诉求,但是,政府投入的资金毕竟有限,投入期限也有一定约束,同时,还有可能受到外国政府对政府补贴的指责。此外,政府资金很难做到全覆盖,对资金短缺、风险高的初期产业在其关键阶段,很难重点引导与孵化。融资服务也不能满足孵化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在初创期因投资风险大往往不被风险投资基金青睐,一些前景不错的企业甚至可能在早期就遭遇资金瓶颈,面临夭折。不少孵化器在融资服务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为孵化企业申报省科技成果风险补偿资金、引入民间资本项目、担保公司贷款项目及私募股权资金项目等,但有融资需求的孵化企业实际融资时难度仍较大。因此,缺乏孵化资金已成为制约孵化器更好地服务孵化企业的关键因素。
二、关于推进科技孵化器转型发展的几点建议
1、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
科技孵化器建设具有很大盈利风险,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往往不高。要确定民营资本成为科技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地位,首先是“民办官助”,政府应通过政策创新,制定激励扶持措施,将政府激励的重心从对孵化企业扶持转向孵化器本身,重视对孵化器本身的奖励和支持,从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让真正从事初创企业孵化培育的孵化器得到实惠,让取得孵化成效的孵化器得到回报,为民营资本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其次是“国退365体育官方app_0755 36553288_365体育论坛网址”,逐步减少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完成“引导”的使命后应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实施改制转型,从而激发孵化器的运营活力,重点发展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企业型科技孵化器和多投资主体的混合型科技孵化器,让“政府主导”模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2、启动孵化器“企业化”改制,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国有孵化器实行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采用市场机制运营。而要建立起现代科技孵化机构的市场运营机制,就必须对大量事业单位性质的孵化器加大改革力度,实行“事转企”改制,理清“政府、企业、孵化器”的关系,为孵化器自身的长足发展扫清障碍。
企业化运作的孵化器,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利用孵化器这个平台,凝聚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并相应的在其发展的种子期或成长期注入资本,持有股份,实现投资的回报。当前国际上孵化器运营的主流商业模式就是持股孵化,美国排名前十的孵化器的基本模式都是持股孵化。事业单位性质的孵化器限于身份约束,这些行业操作规律都没有办法运行。
企业化运作的孵化器,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其突出特点是有一个规范的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孵化器的重大事项,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日常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其优势在于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市场化、科学化和灵活性。
政府主导的科技孵化器,实行“事转企”改制,应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参与,以共建、合建、租赁、委托管理、股份制、员工持股等形式和体制不断丰富运营孵化器模式,实现孵化器多元化方向发展,扩大多元化的投资途径。实现科技资源、各类投资主体的有效重组,从而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3、因地制宜探索孵化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途径。
专业化分工服务、特色化产业定位是孵化器发展的总体趋势,这也是在市场化运行机制中适应竞争环境的需要。专业化是孵化器内在服务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特色化是孵化项目对接城市资源和市场环境的需要,“专业”提升孵化能力,“特色”决定产业出路。建设专业孵化器,孵化器的功能一定要与各地现有的块状经济发展、与传统产业提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紧密结合,围绕主导产业上下链条的延伸进行科技创新、做出特色。
建设专业孵化器是孵化器进行专业化分工的一种路径,但是,孵化器的专业化分工并不等于就是建设专业孵化器。由于我省科技孵化器发展不平衡,尤其苏南苏北条件差异比较大,因地制宜、发挥特色、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应是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
现有的孵化器要实现专业化、特色化,首先要认真研究当地的优势和条件,研究项目和企业来源的特点,研究所能提供、配置和整合的资源条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首先在团队等内部资源方面进行整合和调配,在做好综合性孵化器服务的前提下,用孵化器发展的增量来实践和探索专业孵化器的建设,并逐步提高专业孵化的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新办孵化器,可以从一开始就瞄准专业孵化器的目标,确定特色定位,以较高的起点开始起步。
就目前现有的综合性科技孵化器来说,可以考虑采用分类集群模式。由于这种模式的各个局部是一个专业孵化器,因此,在局部上,它具有完全集群模式的专业性科技孵化器的特点,有力提高孵化器的服务管理水平。
4、对接市场优化入孵项目的筛选,提高孵化效率。
在政府主导的科技孵化器体制里,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支配着创业孵化资金的投向,因此孵化项目的数量也由政府来确定。政府主导的孵化器往往规模很大,孵化效率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启动孵化器“企业化”改制后,建立起市场化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完全由企业来对接市场,用企业自己的眼光来发掘、甄别、筛选,并构建和延伸企业自己的产业链,这样孵化的成功率高。
在实行科技孵化器“事转企”的改制过程中,应该在确保尖端科技、重点项目得以入选“应孵尽孵”的前提下,提高入孵门槛,从严审核,逐步减少政府资助创业项目的数量,给民营孵化器在孵化项目选择上留下余地。
应限制科技孵化器盲目扩大规模。现在国外孵化器面积几乎都在1000~2000平方米之间,在孵企业数在20家左右,这应是在市场环境中兼顾效率前提的比较合理的设计,值得借鉴。
5、创新扶持方式,鼓励孵化基金转化为投资基金。
未来孵化器向投资方向转型这是市场化运作的必然趋势,应该鼓励各地把孵化基金转化为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国外资本共同参与,进行配套组成股份制投资公司。这样,转换了政府支持的方式,既带动社会投资,从而放大专项资金效能,又使政府扶持资金得到滚动发展和保值增值。
鼓励孵化基金转换成投资基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本市场投资不足的难题,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可逐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在产业发展上逐步解决了政府自身投入资金相对不足的困境,使产业基金能够越做越大。
今后应进一步鼓励孵化器的孵化专项基金从原来的无偿变成有偿,让孵化专项基金转换成投资基金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