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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权副主席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01-27 12:06:00
        来源:江苏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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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26日在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何权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概况

          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出提案728件,经审查立案676件。其中,集体提案162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514件。立案的提案分送104个承办单位办理,至2014年11月底全部办复。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或采纳的316件,计划解决或采纳的306件,短期内不具备条件采纳落实的54件。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为推进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生动展现了广大政协委员心系发展、情牵民生的精神风貌。

          (一)突出经济转型升级献计献策。关注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提案有170多件。关于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从推进核心技术突破、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注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提出建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积极采纳,在推动实施《江苏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过程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发展。关于主动策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提案,省商务厅等部门结合所提建议,围绕“申报+对接”两个核心任务,在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改革综合监管、改善金融环境等方面制定积极措施。关于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提案提出,要引导企业健全研发机构、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科技厅等承办单位大力组织实施企业研发机构“百千万”培育计划,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内涵建设。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提案,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有益参考。省农委认真落实提案建议,部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提高家庭农场创业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咨政建言。关注经济体制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教育领域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提案有80多件。在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承办单位以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清理修订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试点并逐步推广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融合投资模式。在优化区域结构方面,省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促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提案建议,积极组织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苏南率先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关于推动我省高考制度改革的提案,省教育厅结合提案建议,积极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关于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放宽企业准入门槛的提案,省编办、工商局采纳有关建议,认真开展前置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围绕增进人民福祉反映愿望诉求。关注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文化体育事业的提案有230多件。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案,从采用集中式组织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献计献策。省有关部门采纳提案建议,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加强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监管提案的办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建设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为切入点,探索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关于加强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省民政厅在办理中认真听取委员呼声,开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认定,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关于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就树立产业品牌效应、加强孵化和产业关联等提出建议。省文化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进一步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等方面给予推进。关于完善政府向体育社团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的提案,省体育局认真研究,于去年7月出台《关于江苏省本级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暂行办法》,推动体育社团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

          (四)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真知灼见。关注改善空气质量、水资源保护、村庄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提案有110多件。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省环保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高度重视,吸收提案建议,并体现在制订《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污染治理等各项工作措施中。在加大我省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方面,省水利厅在组织编制《江苏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地下水日常管理中积极采纳了相关提案的建议。关于加强长效管理、巩固和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的提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推动村庄环境普遍改善提升;省财政厅还整合各类涉农环保资金,统一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此外,还有一些提案就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等提出了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部署和推进,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改进作风,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抓好重要环节,着力提高提案质量。质量是提案的生命。我们召开提案征集协商座谈会,推动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成果转化为集体提案;采取提案线索网络征集等措施,扩大公众对提案工作的有序参与。围绕提案选题精心组织调研,帮助委员多方面收集信息资料,使提案内容更接地气、提案建议更扣主题。坚持对提案进行全会期间初审、全会闭会后复审的审查制度,加大提案审查的撤、并、转工作力度,对内容综合性较强的提案,经与提案者沟通后,先行撤案再改写重新提交,对建议相近的提案按程序实行并案。以多方推荐和广泛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从2013、2014年度的提案中评选出68件优秀提案予以表彰,激励广大政协委员增强提高提案质量的责任感。

          (二)强化重点督办,着力增强办理实效。督办是推动提案意见建议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围绕事关大局、委员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遴选出36件重点提案,以《重点提案摘编》的形式报省委、省政府,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及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先后对其中22件重点提案作出批示,推动了提案办理的有效开展。同时在重点提案中确定12件提案,整合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进农村社会建设、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4个专题,由主席会议集体督办和主席、副主席分别领衔督办。特别是对建议落实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提案,我们给予重点关注、持续推动。主席会议连续四年跟踪督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专题的重点提案,扩大了提案办理的社会影响。张连珍主席连续两年亲自督办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专题的重点提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提办互动,着力推进办理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是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坚持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全会期间,邀请党政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参与提案审查,围绕是否符合立案要求、采用何种办理方式、由哪个单位来办理,充分交换意见,增强了提案审查立案的严谨性。在遴选重点提案时,充分听取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注重发挥专委会和党派团体的作用,同时把重点提案督办与省政协专题协商、民主监督、集中视察活动有机结合。积极推动承办单位邀请委员实地视察、共同调研、现场座谈,开展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协商,提高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参与度,促进提办双向互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去年有489件提案实行了“开门办理”,占总数的723%。

          我们还注重交流,在华东六省一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介绍加强重点提案督办、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做法;注重宣传,通过《新华日报》、《江苏政协》和江苏政协网等媒体报道提案工作的特色亮点;注重协作,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就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的成果和实践探索的经验进行交流研讨。

          2014年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如何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以适应提案办理协商的需要,如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如何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建设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今年工作任务

          2015年的提案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最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准确把握提案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激发委员通过提案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努力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突出重点,更好服务中心工作。立足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人民政协职能,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着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十三五”规划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提案。

          (二)完善制度,推动提案工作创新。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学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健全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细化立案标准,制订审查细则;完善重点提案遴选办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办法;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体系、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深化协商,切实增强办理成效。积极搭建提案者、政协组织、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提案办理协商平台,规范协商程序。精心遴选重点提案,继续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发挥好重点提案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提案“开门办理”,形成多方参与办理的新格局。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丰富协商形式,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协调互动。

          (四)加强服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继续重视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发掘提案线索,认真组织调研、视察、督办等活动,为提案者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加强委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委员的知识素养和履职能力。稳步推进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各级政协间提案工作的学习交流,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共同提高为提案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委员,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要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  编辑:薛伟